研究院概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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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天津大学浙江研究院(绍兴)(以下简称“研究院”)在天津大学和各级地方政府共同指导下,以服务绍兴区域经济发展为总纲,依托天津大学学科和人才优势,发挥上虞产业和资源优势,全面深化校地合作,围绕上虞区“4+4”现代化产业体系,按照“应用行业-产业”全链条布局,构建“多团队+多专业+多中心”的协同创新模式,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,赋能地区和产业发展。研究院以“一流机制、一流人才、 一流成果、一流产出”为建设目标,服务绍兴市区域经济社会发展。
  研究院于2019年10月落地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,聚焦新材料、生物医药、高端精细化学品、智能化工等方向,开展基础应用研究、技术开发与转让、人才培养与培训等工作。在首轮合作的坚实基础之上,2025年4月,天津大学与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签署了二期合作协议,标志着研究院发展迈入全新阶段。
  聚焦产业发展,打造科研平台。研究院已获批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、浙江省新型研发机构、天然分子合成生物制造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、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、浙江省侨联侨界创新创业基地、浙江省科普教育基地、浙江省“科学传播伙伴计划”成员单位、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与科研机构科普教育基地、浙江省新质生产力科普体验馆(点)等9个省级及以上平台。研究院科研办公场地约2.6万平方米,已建成化工智能合成与安全研究中心、高纯化学分离工程研究中心、微生物合成生物学研究中心,成立化工科普教育基地,建有检测中心、中试基地、培训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,已配备各类科研和检测设备600余种,1000余台(套)。
  锚定产业方向,厚植人才优势。研究院已获批绍兴市教育科技人才“三位一体”高质量发展试验区建设试点、上虞区“卓越工程师(研究生)联合培养基地”等;成功入选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综合改革绍兴市级试点单位,可以自主评定绍兴市“名士之乡”英才计划C类人才。研究院积极推动科研人员队伍建设,人才队伍规模110余人(硕博比例约90%),累计200余名实习生在研究院开展工作。
  立足产业布局,强化科技引领。建院以来,研究院共获批省级以上科研项目10余项;申请发明专利110余项,其中17项已授权;签署企业合作项目80余项,合同金额超8000万元,实际到账近5000万元,院企联合项目转化,累计为合作企业实现新增收入超20亿元;引进孵化科技型企业7家。